各单位:
根据《西南大学教职工荣誉体系设置及奖励办法》(西委〔2025〕154号)和《西南大学关于开展2024-2026学年度教职工荣誉体系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学校机关部门、直附属单位、企业单位、学院(部)等;
(二)评选数量:不超过评选单位总数的10%。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事业为上、突出业绩贡献;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程序;
(四)坚持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三、评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紧密围绕人才培养根本任务和学校发展的总体目标,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二)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不断加强理论学习、钻研业务、改革创新,工作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近年来单位各项工作取得较大的进展,圆满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形成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良好的工作氛围,单位内部规范有序、民主公开、团结奋斗,能够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凝聚力强。
(四)教学科研单位应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五)机关部门、直附属单位、企业单位应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合作、招生就业等工作中实绩卓著、成绩突出。
(六)近2年来,申报单位或所属教职工无违法违纪、意识形态问题、安全事故、教学事故、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问题、泄密事件等问题。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单位推荐。5月27日前,各单位根据评选工作要求组织申报和推荐,报送材料到党政办公室。
(二)初审。6月5日前,评选工作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提出初步建议名单,报教师工作委员会。
(三)复审。6月中旬,教师工作委员会对初步建议名单进行审议,提出拟表彰名单。
(四)公示。6月底,学校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
(五)审定。7月初,学校党委常委会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审定。
(六)决定。9月10日前,学校作出表彰决定。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一)电子材料
《西南大学2024-2026学年度先进集体推荐表》、支撑证明材料。
请各单位将推荐材料放入以单位名称命名的文件夹中,5月27日17:00前发送压缩文件至党政办公室邮箱(swudzb@swu.edu.cn)。
(二)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含推荐表、支撑证明材料),推荐表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请各单位在5月27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交到党政办公室章瀚予(行署楼A栋111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章瀚予,68254326。
附件:1.西南大学2024-2026学年度先进集体评选方案
2.西南大学2024-2026学年度先进集体推荐表
党政办公室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