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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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组成部门,正处级建制。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督查办公室与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政策研究室、法律事务部挂靠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工作职责(法律事务部单列)是:

1.负责学校重要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重要专题会以及全校性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根据学校领导的指示或授权,负责多部门共同办理综合性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学校本部与校区间的统筹协调工作。落实学校领导的公务活动安排,协调学校领导深入基层、联系师生等工作。

2.负责学校请示报告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负责与上级部门、有关单位和兄弟院校的联系沟通。负责上级部门、有关单位和兄弟院校来校的接待安排。

3.负责学校党委、行政的文秘工作。负责校内外各类文件、资料和机要函电等的签收、登记等公文流转及清退销毁等工作。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等公文处理及定期清理汇编工作。起草或审核党委、行政有关材料以及学校领导的工作报告、讲话等。

4.负责学校改革发展的政策研究。围绕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教育部、重庆市等重大战略和重要举措,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政策研究。编报领导参阅件,为学校党委、行政提供建议参考。负责学校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估工作。

5.负责学校信息收集报送工作。负责经验类、咨政类等各类信息的收集、采编,向教育部、重庆市、市教委等单位报送。负责学校重大情况的归口报告。负责编报要情通报,开展学校重要工作和亮点工作的信息交互。

6.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学校简介、学校领导信息的收集更新,编写《西南大学年鉴》。统筹学校党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抓好党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维护,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负责学校有关重要信息的统计、审核和报送工作。负责发布学校通知公告。

7.负责学校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督促检查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在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督查和检查上级部门各类专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负责督促和检查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专题会及有关会议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督促和检查学校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学校年度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督促和检查校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

8.负责学校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机要保密工作制度体系。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对校内二级单位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等。负责学校定密工作和涉密人员审查、涉密文件资料流转、涉密信息设备管理等涉密事项的统筹。负责涉密重大问题的报告。负责学校各单位废旧保密文件资料的集中销毁。配合上级部门加强涉外、网络安全等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工作。

9.负责学校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领导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督促各单位处理来信来访事宜。负责书记校长信箱管理和校领导接待日相关工作。

10.负责学校值班备勤工作。负责校内总值班工作,统筹值班值守的人员安排、督促检查等。协调应对处置学校重大安全稳定事件、紧急突发事件,负责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编报。

11.负责学校印章印鉴、校名校誉的管理。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印章、校领导名章和介绍信的管理使用。负责校内二级单位印章的审核与颁发以及废旧印章的回收、封存和销毁。负责审核并开具学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负责管理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负责学校校名、校誉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学校纪念品制作与管理的授权。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事务部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依法治校规划,牵头制定学校依法治校基本制度,统筹协调依法治校考核工作。

2.负责对以学校名义签订的综合性合同、协议和涉及学校重大利益的合同或协议进行审核和合法性审查。

3.负责维护学校权益,代表学校处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协助学校各单位处理涉法事务,办理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负责对学校规范文件和重要决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学校对外合作的专项谈判、合同合法性审查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监控。

5.负责管理以学校名义对外签署的合同。

6.负责学校校名、校誉的管理使用及纪念品制作授权的管理等。

7.负责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法制宣传;统筹协调学校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校内二级单位法治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